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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预警公示 | ||||||||||||
发布人:admin 点击数:282 发布时间:2024-11-12 | ||||||||||||
教育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预警名单
根据《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南大研字〔2019〕3 号)第三章第七条规定“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,在校学习年限为3至6年;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、3年,在校学习年限为2至5年。上述学习年限含休学时间。不能按期毕业者作结业处理;如遇特殊情况,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经导师同意、单位审核、研究生院批准,可延长学习年限一年。”为确保学生顺利毕业,现将截至2024年12月即将超期的研究生名单通知如下:
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4年11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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